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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县第一中学“全员德育”实施方案

发布人:曾凡古点击数:15020更新时间:2017-12-25

水富县第一中学

“全员德育”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学德育大纲》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的要求,结合新课程改革中对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定的要求,以“德育导师制”为主要载体,动员全体教职工参与德育工作,充分整合德育资源,积极探索我校“三全”(全员,全程,全方位)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形成全员参与、关注全面、注重过程的新机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就全员德育工作制定以下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更新教育观念,引导广大教师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构筑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

(二)明确育人职责,切实增强广大教师全员育人、教育教学全过程育人的意识;

(三)推进德育评价机制改革,不断完善德育评价标准和体系;

(四)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切实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工作原则

(一)全员参与的原则

全体教职工要进一步转变育人观念,牢固树立“人人是德育工作者”的理念,积极投身德育实践。

(二)全方位、全过程关注的原则

实施全员德育,要求广大教育工作者把育人工作渗透到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方面,努力做到时时育人,处处育人。

(三)面向全体,突出重点的原则

广大教师在实施全员德育过程中,既要面向每一个学生,又要把握工作重点,特别要做好特殊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主要方法:德育导师制

(一)德育导师制的含义

结合我校实际,建立以班主任为核心、任课教师为成员的德育导师制,从班主任负责制转变为导师群体负责制,从教师灌输说教转变为师生平等对话,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使每一位教师成为若干名学生学习、生活、思想、心理等方面的导师,进一步有效推进我校德育工作。

(二) “德育导师制”的职责

1. 总职责: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业辅导”。

2. 参与对象:(1)班主任(2)全体任课教师(3)全体职工。

3. 上述三类对象的共同职责是:

1)严格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其他一系列师德规范要求。

2)实施“首遇责任制”。即广大教职员工要牢固树立“人人要管事,人人敢管事,人人善管事”的主人翁意识,遇见学生权益受侵害或学生违纪时,要在第一时间负起保护和教育的职责,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协调和处理,必要时上报学校相关部门,否则要担当相应的责任。

4. 除了第三点规定的职责与以外,对于班主任来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深入了解、掌握本班学生学习、生活、思想、身体等方面情况;

2)要做好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认真落实学校德育工作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其他任课老师一道,利用各种机会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3)要做好班级的管理工作,维护班级良好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4)要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公正地评价学生的操行;

5)要组织好班集体活动,指导班委会、团队组织开展好工作;

6)要做好学校、家庭的联系沟通工作,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共同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7)要关注每一位学生的发展,为他们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发展机会;

8)要经常与任课教师沟通信息,并协调处理好任课教师与学生之间的关系。

5. 除了第三点规定的职责与以外,对于任课老师来说,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要做到课堂责任制。即上课期间,任课老师是管理、教育学生的第一责任人,既要对学生进行有效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对学生的学习行为、学习能力进行指导和训练,并结合本学科特点注重对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教育,又要能够及时、主动处理课堂突发事件,并主动与班主任取得沟通,不得随意将课堂上出现的问题推给班主任。如果遇到个人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并协助处理。

2)要做到家校联系制。即要经常联系并主动协助班主任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并经常与家长取得联系;

3)要根据本学科的特点,充分利用课堂教学阵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

4)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做好本班特殊学生和后进生的教育(转化)工作。

6. 除了第三点规定的职责以外,全体职工是实施全员德育工作的有机组成力量,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育人为本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岗位责任意识,积极承担相应育人职责。

2)要求学生对各岗位职员均以老师称呼,比如宿管员称呼为生活老师,保卫科人员称呼为保卫老师。

3)发现学生违纪违规应及时制止并立即与学校相关部门取得联系,通报相关信息;

4)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真正体现服务育人。

(三)“德育导师制”工作制度要求

1. 跟班工作制度。

把全体任课老师按照一定的原则分配到全校的各个班级之中,每级部都要设立各班级教师搭配一览表。在一些较大的活动、集会、比赛中一起与班主任老师负责做好服务、管理工作。

2. 联系承包制度。

每位德育导师(除了全体职工暂缓)要在与任教班级的班主任老师的协商下,在自己任教的班级中确定联系承包对象,要在班主任的协调下尽量避免人员之间的重复,可以根据学生各自的特点协调相应的导师,在此基础上班主任要排出本班学生与导师联系的承包表。

3. 家长联络制度。

联络家长的确立以建立的联系学生为主。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家访制度,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德育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共同探讨教育方法。

4. 谈心与汇报制度。

“德育导师”坚持每周至少一次与学生进行个别谈心,及时了解学生思想、心里健康、生活等状况,在学习时间、方法等方面帮助学生制订切实可行的计划。并要求学生每2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等情况。

五、组织机构

(一) 全员德育领导小组:

  长:白  沙(校长)

副组长:文万刚(德育副校长)

   员:政教处主任、政教处副主任、年级部德育主任

(二)全员德育工作小组:

  长:喻  千(政教处主任)

副组长:涂礼有、王  诚(政教处副主任)

 员:全体班主任、各备课组长、处室组长

(三)各班德育导师制小组:

  长:各班主任

  员:全体任课老师

六、受导学生的产生

由班主任推荐有以下情况的学生作为受导学生。

(一) 各科成绩较好,但心理素质较差的学生;

(二) 成绩总体较好,但存在偏科的学生;

(三) 遵守校规校纪有困难,行为习惯有缺陷的学生;

(四) 缺乏合作精神,不善于与同学、老师、家长沟通的学生;

(五) 受心理因素的干扰较大、逆反心理强的学生;

(六)学校中的弱势群体,尤其是单亲、重组家庭、留守儿童等类型学生;

(七)学习困难,有厌学情绪的学生。

(八)其他需要帮助的学生。

 

 

                                0一七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