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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

发布人:曾凡古点击数:14817更新时间:2017-09-09

党员必须牢记的100条党规党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

 

一、政治纪律

1.严禁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2.严禁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

3.严禁公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歪曲党史、军史

4.严禁制作、贩卖和传播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

5.严禁私自携带、寄递反党读物和视听资料出入境

6.严禁组织、参加反党活动

7.严禁组织、参加反党组织

8.严禁组织、参加邪教组织

9.严禁组织、参加党内秘密集团或其他分裂党的活动

10.严禁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

11.严禁对抗党和国家政策

12.严禁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

13.严禁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

14.严禁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

15.严禁对抗组织审查

16.严禁组织参加迷信活动

17.严禁叛逃行为

18.严禁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党言论

19.严禁在涉外活动中损害党和国家利益

20.严禁党员领导干部搞无原则一团和气

21.严禁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

二、组织纪律

22.严禁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搞个人专权擅断

23.严禁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

24.严禁党员拒不执行组织人事安排决定

25.严禁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大事项

26.严禁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27.严禁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

28.严禁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

29.严禁违规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30.严禁诬告陷害他人

31.严禁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侵犯党员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2.严禁侵害党员的批评、检举、控告、申辩、辩护、作证等权利

33.严禁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破坏民主程序

34.严禁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

35.严禁在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中违反规定为本人或他人谋取利益

36.严禁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

37.严禁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程序发展党员

38.严禁违规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

39.严禁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

40.严禁在国(境)外擅自脱离组织

三、廉洁纪律

41.严禁以权为他人谋利、本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

42.严禁权权交易为对方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

43.严禁纵容、默许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谋取利益

44.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

45.严禁违规向从事公务人员或其亲属、特定关系人送礼

46.严禁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7.严禁违规接受宴请或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48.严禁违规取得、持有、实际使用各种消费卡

49.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50.严禁违规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从事有偿中介等营利活动

51.严禁违规买卖股票或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52.严禁利用职权为亲属或特定关系人经营活动谋取利益

53.严禁违规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

54.严禁离职或退(离)休后违规任职或从事营利活动

55.严禁党员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营或者从业

56.严禁违规为本人、亲属和特定关系人谋求特殊待遇

57.严禁在分配、购买住房中侵犯国家或集体利益

58.严禁利用职权侵占公私财物

59.严禁利用职权违规占用公物

60.严禁组织、参加公款宴请、公款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61.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礼品

62.严禁违规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

63.严禁公款旅游、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或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

64.严禁违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者借机大吃大喝

65.严禁违规配备、购买、更换、装饰、使用公车

66.严禁到禁止召开会议的风景名胜区开会

67.严禁违规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

68.严禁擅自举办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或者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取费用

69.严禁违规兴建、装修楼堂馆所

70.严禁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71.严禁搞权色交易或者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

四、群众纪律

72.严禁侵害群众利益

73.严禁干涉群众生产经营自主权

74.严禁优抚救灾中优亲厚友

75.严禁对群众利益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

76.严禁对待群众态度恶劣、简单粗暴

77.严禁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损害群众利益

78.严禁好大喜功致使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遭受损失

79.严禁党员见危不救

80.严禁侵犯群众知情权

五、工作纪律

81.严禁党员领导干部不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82.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职权范围内发生公开反党行为

83.严禁党组织不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84.严禁党组织违规处理违纪工作

85.严禁因渎职导致所管理人员叛逃和出走

86.严禁瞒报和虚假汇报行为

87.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

88.严禁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执纪执法活动

89.严禁违规干预和插手公共财政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政府奖励表彰等活动

90.严禁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

91.严禁违反考试录取工作纪律

92.严禁不当谋求公款出国(境)

93.严禁擅自延长在国(境)外期限或变更路线

94.严禁境外违法犯罪或不尊重当地宗教习俗

95.严禁其他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

六、生活纪律

96.严禁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

97.严禁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或者其他相类似关系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

98.严禁违备社会公序良俗

99.严禁违反社会公德

100.严禁违反家庭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