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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微机室、音乐室、美术和书法室

发布人:曾凡古 点击数:12434 更新时间:2017-09-04

关于微机室、音乐室、美术和书法室管理的通知

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微机室、音乐室、美术室和书法室

的管理安排如下:

一、微机室

1.张克负总责。

2.分别负责:贺艳(微机室1);钟良艳(微机室2);张

克、唐月甜(微机室3);何朝琴(微机室4);胡奎(微机室

5)。

二、音乐室

1.郑芳负总责。

2.分别负责:郑芳(音乐室1),郑芳、杨锦屏共同使用;

伯洪维(音乐室2),伯洪维、罗宜屏共同使用;杨锦屏负责钢

琴室;罗宜屏负责音乐仪器室。

三、美术室

1.邱铸负总责。

2.邓子雄管理(美术室1),段学英管理(书法室),邱

铸管理(美术室2、美术仪器室)。

四、要求

1.做好各功能室的卫生、各类器材的规范摆放;

2.学生不能带食品进功能室;

3.教育学生爱护公共财产;

4.各功能室在使用时,做好上课登记记录;

5.负责仪器室的老师要做好仪器各类台账;

6.各微机室做好电脑系统维护,若硬件损坏不能修护的,每期末填报一个维护单上报学校;

7.要把钢琴室用起来,但必须注意保护;

8.三位美术老师,认真设计布置美术室和书法室;

9.美术老师的课在教室或者美术室和书法室上。如上为室外课的,要加强安全教育。

水富县第一中学

2017 9 4

水富县第一中学2017 9 4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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